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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规范“电动四轮”无牌无证严禁上路

   景县新闻网    时间:2015-01-07 14:23

  长城网衡水1月5日电(李晨蕾扈炜)1月4日从衡水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常见的老年代步车、观光车等称之为电动车的四轮车已经属于机动车的范畴,如无牌、无证上路行驶,交警将按照无牌、无证驾驶等条款对驾驶人进行处罚。

  “电动四轮”机动车因其节油价低受到越来越多市民欢迎,衡水市区保有量迅速增加,但因其无牌上路、无证驾驶、乱闯乱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引发各种交通事故,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衡水交警决定于20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在全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电动四轮”机动车专项治理行动。

  此次行动治理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及处罚是:无证驾驶电动四轮车,处以1000元罚款,可以并处拘留15日以下;无牌电动四轮车上路行驶,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其它属于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此次行动共分为三个阶段,1月份为宣传摸底阶段,衡水交警将安排民警在各主要街道、路口、商业网点等重点地点,开展摸底工作,摸清车辆的数量;2月份为教育整治阶段,衡水交警将本着边教育、边治理的宗旨,对第一次、第二次被查处的上路行驶电动四轮车给予警告放行,并开具警告处罚决定书,对第三次被查处的,无证的按照无证驾驶、无牌进行处罚,对有驾驶证的按照无牌进行处罚;3月份为全面治理阶段,衡水交警将依托路面岗勤各执勤卡点,组建执法小分队,专项治理重点区域,对电动四轮车无牌无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无证的按照无证驾驶、无牌进行处罚,对有驾驶证的按照无牌进行处罚。

  据悉,此次整治行动是继三轮车专项治理后的又一次重要专项行动,衡水市公安交警支队将此行动作为2015年交通秩序整治的一项重点工作。在查纠违法行为时,民警将全部带齐执法装备,全程佩戴执法记录仪,保留执法证据。请广大“电动四轮”车主及驾驶员积极配合交警执法,衡水交警对抗拒阻扰、暴力抗法的将坚决打击,并移交治安、刑侦部门严肃处理。

稿源 长城网 编辑:郑连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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