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石维)“我可能遇到碰瓷的了。”昨日(4月17日),市民徐女士来电,讲述了她遇到的倒霉事:行驶过程中,突然有一位中年妇女躺倒在她车下,称是徐女士撞倒的。此后,一位路人提醒徐女士撞人不赔偿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冷静的徐女士立刻拨打了报警电话,电话还没打完,倒地不起的“伤者”竟突然起身走了。
4月16日13时许,徐女士开车带父母和孩子去滹沱河玩。因为是新手,不知不觉走错了路。行至南村镇附近,徐女士正在犹豫向哪个方向转弯时,忽然身后传来一声大喊:“你撞人了!”徐女士心里一惊,立即停车查看。一位40多岁的妇女倒在地上扶着腰一直喊疼,并索要1500元钱治病。“她不想报警,也不让我通知保险公司,但一直跟我要医药费。”徐女士说,当时感觉很蹊跷。因为是新手,她开车很小心,准备转弯时,她距离路边骑车的妇女至少有一米的距离,而且车速很慢,不可能撞到人。冷静的徐女士执意要报警。这时,旁边另一位路人突然跑过来“提醒”她,花钱可以消灾,如果交警来了肯定要罚款、扣分,孩子在车上等的时间长了也不舒服。但徐女士还是要报警,没想到电话没打完,刚才还倒地不起的“伤者”和陌生路人竟然先后离开了。
徐女士是遇到“碰瓷”了吗?“很有可能。”一位民警告诉记者,“碰瓷”大多发生在闹市区交通繁忙的路口或中午晚间时段,不法人员容易盯上女司机或有“实习”字样的车辆。民警提醒市民,五一假期即将到来,市民出游时遇到“碰瓷”务必第一时间报警,千万不要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