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张清华)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4月27日至5月3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13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其中河北省通报5起。
省国土资源利用规划院超标准发放加班费。院长李金鹿履行责任不力,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张家口市国家税务局副调研员阎万鹏,借其女办婚事违规收受礼金,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唐山市古冶区文化体育局局长郭东升,违规收受礼金,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南皮县公安局潞灌派出所教导员齐铁军,办公用房面积超标,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围场司法局干部马忠,公车私用,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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