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景县6月24日讯(郑连池)张光(化名),男,20岁,景县人,2013年受阜城县村民王城(化名)雇佣去青海西宁打工,10月13日,在工作期间被高压线电击身体大面积烧伤,后鉴定为九级伤残,青海公司赔偿了医药费后,后期植皮治疗费不再赔付,张光多次要求雇主王城赔付后期治疗费,但都遭到拒绝,走投无路下,于2014年10月22日向景县法律援助中心提起法律援助申请。
景县法律援助中心接案后,经审核,系农民工被侵权纠纷,家庭贫困,案由为人身损害赔偿,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立即为其办理了相关手续。受理后,办案律师详细询问了案情,安抚了年轻人情绪,并仔细研究案件,帮助当事人在阜城县人民法院立案提起赔偿诉讼,后经过多次调解,终于于2015年5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雇主赔偿张光65000元。此案在法律援助支持下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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