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新闻网-衡水日报讯(李龙、爱军)今年以来,衡水市景县坚持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作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首要任务,通过健全责任体系,落实“一岗双责”,强化源头治腐,加大追责力度,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明晰清单,健全责任体系。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明晰责任是基础。该县细化主体责任清单,制定出台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把党委主体责任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三个层级内进行细化分解,列出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内容、落实措施和追责方式,使主体责任落实有了明确的标准,更具可操作性。同时,明确任务目标,层层传导压力,将全年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层层签订责任书、承诺书,形成上下一致、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
完善措施,落实“一岗双责”。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健全措施是关键。该县各部门“一把手”每季度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半年听取一次专题汇报,年末每个领导班子撰写专题报告,班子成员撰写专题述职报告。县委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反腐倡廉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重要案件亲自批示、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县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和及时研究反腐倡廉工作。去年以来,先后6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的年初、年中、年末,县纪委以发放提示卡的形式,对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负责的工作范围、具体要求进行书面提示,限期反馈落实情况。加强对部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先后开展2次监督检查,对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单位,发送督办函进行督办。同时,强化责任考核。重新设计《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测评表》,修订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指标,明确分值,从宣传教育、案件查办、权力运行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等9大项内容对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测评,使考核更科学、完善。
规范创新,加强源头治腐。县委先后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开展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专项行动的通知》,提出40条措施,力促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改进。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党政机关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和《补充规定》,对“三重一大”决策、执法服务、机关内部管理以及财务支出、公车管理、办公用房管理使用等进行了明确规范。围绕腐败易发多发的重要部门和关键环节,以信息技术为支撑,搭建了多个监督预警平台,提高了监管科学化水平。依托专项资金网络监管平台,网络监管专项资金项目明细账847套、资金19.03亿元,依托廉情分析暨廉情预警系统,将全县所有乡科级、股所级和农村两委班子负责人共2987名党员干部纳入预警范围,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了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
从严追责,督促责任落实。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对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或出现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坚持“一案双查”,既查直接责任、又查领导责任。在专项资金清理过程中,对存在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问题的13名党员干部进行问责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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