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建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行业安全工作的通知》提出,住建部门要联合安监、公安、工商、质检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各地对已经进入燃气市场的企业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把不符合经营许可标准、不具备安全保障能力、燃气设施不完善的企业清出市场。
“谁主管、谁负责”,建立燃气事故追责制度
近年来,我省城镇燃气快速发展,燃气普及率达到92%以上。但发展的同时,城镇燃气监管机构不健全、一些燃气企业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也一直存在。
为此,通知提出,各地要全面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健全机构、理顺管理体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燃气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特别是对因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处置不及时而引发的各类事故,必须依法从严查处。各市县要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事故行为的发生。
对无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行为坚决依法取缔
通知要求,各地燃气主管部门立即开展燃气行业所有企业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重点检查燃气经营场所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有关规定;经营场所内外的安全距离、爆炸危险区域等是否符合规范;检查储罐、钢瓶、压力管道及充装设备检验检测记录,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是否合规。
住建部门要联合安监、公安、工商、质检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各地对已经进入燃气市场的企业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把不符合经营许可标准、不具备安全保障能力、燃气设施不完善的企业清出市场。对各种无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行为坚决依法取缔。清理整顿燃气器具安装维修市场,依法查处燃气器具安装维修市场的违法行为,确保用户使用环节的安全,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定期入户安检,防止燃气设施带病运行
自今年3月我省开展全省城镇燃气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来,已排查出隐患4079处,已经整改3427处,平均整改率84.0%,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从督导的情况看,仍存在隐患排查不彻底、整治进展不平衡、重市区轻县城等问题。
通知提出,各地要结合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对燃气设施隐患进行全方位排查,完善隐患整改方案和计划。特别是隐患数量较多、整改进度缓慢的市、县,燃气主管部门更要高度重视,全力推进,保证不留死角、不留尾巴、不搞变通。
此外,各燃气企业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坚持定期入户安检,防止燃气设施带病运行和使用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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