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民政厅要求各地12月底前完成农村低保调整。(资料图片)
长城网10月6日讯(记者孙宾伟)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低保线提高到扶贫标准线”要求,保持河北省城乡低保标准与全国平均水平同步增长,近日,河北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发布全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预警信息的通知》,督导各地适当提高农村低保标准。
据了解,目前河北省农村平均低保标准为2587元/年,与全省2736元/年的扶贫标准相差149元。《通知》要求,各地要研究制定扶贫线和低保线“两线合一”的实施办法,通过适当调标,将低保标准提高到扶贫标准以上,并实行动态管理,始终保持低保标准高于扶贫标准。
针对近期河北省部分市县农村平均低保标准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问题,《通知》要求,各地要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农村低保标准适当调整工作,在调标工作中,要充分考虑物价指数、人均消费支出水平、全国平均低保标准逐年提高等因素,使调整后的标准相对稳定,确保我省城乡居民低保标准与全国平均水平同步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