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非法客货运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日益增多,各类违法行为突出,交通事故频发,严重影响了城区的交通秩序。为了优化县城道路交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自10月10日起,景县交警大队按照市交警支队的统一部署,依法对城区内非法载客三轮、四轮车进行查处。
那么,电动四轮车、封闭式载客三轮车属于何种车辆?具备什么资格驾驶证才能驾驶?电动四轮车以供人员乘用或运输货物,具有四个车轮,使用电动力驱动的车辆,属于机动车中的小型载客、载货汽车(相应驾驶资格为C1、C2)。此类车辆未在《全国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无法登记和核发牌证,不准上道路行驶,只能在公园。景区等封闭道路上行驶,不能上路行驶。
而对于封闭式载客三轮车整车整备质量超过600kg的带驾驶室的三轮车辆属于汽车类型中的三轮汽车(相应驾驶资格为C4)。整车整备质量小于等于600kg的带驾驶室、最大设计车速大于20km/h的三轮车辆属于汽车类型中的摩托车,最大设计车速大于50km/h的为普通摩托车,(相应驾驶资格为D)最大设计车速大于20km/h,小于等于50km/h的为轻便摩托车(相应驾驶资格为F)。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电动四轮车、封闭式载客三轮车均属于机动车辆,机动车需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照,依法上路行驶。但此类车辆未在《全国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无法登记和核发牌证,不准上道路行驶,只能在公园。景区等封闭道路上行驶,不能上路行驶。
此类车辆安全性能难以保障,交通违法行为突出,交通事故抗风险能力差,希望广大市民朋友提高自觉性,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工作,不驾驶、不搭乘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做到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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