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鹏)为进一步加强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避免发生涉校车辆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中小学生上下学道路交通安全,按照衡水市交警支队《关于开展校车、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的要求,2015年11月23日下午,景县大队组织召开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县教育局副局长王洪良、教育局法制办主任赵洪领以及部分学校校长参加会议。
会上,副大队长王汉辉首先宣读了《刑法修正案(九)》关于校车严重超员入刑的部分内容,强调指出校车、接送学生车辆超员严重危及到了学生的乘车安全,必须从源头上杜绝超员违法行为的发生。随后,王队长通报了近期媒体曝光的几起关于接送学生车辆超员和使用无牌车辆接送学生的典型案例。
最后,王队长对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工作提出几点工作要求:一是对现有的接送学生车辆,学校要与车辆所有人、驾驶人签订安全责任状,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二是对经过排查新增的接送学生车辆,由教育局对符合要求的车辆进行备案,大队对经教育部门备案的车辆及时发放接送学生车辆标识,录入源头监管平台,纳入监管范围。
各学校负责人表示,一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的乘车安全,杜绝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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