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会玲)2015年以来,景县法院针对案多人少,结案任务重的现实情况,采取四项有力措施,优化审判管理方法,加强结案管理工作,有力促进了结案率提升。截至11月24日,景县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254件,审结3266件,案件结案率达85.63%,在全省181个基层法院中排名第3,在全市排名第一,创历史最好成绩。
一、明确标准加强结案管理。景县法院把“数字法院信息节点完整录入”作为结案的硬性标准,审管办安排2名干警严格审查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录入的信息,对存在结案信息错录、漏录等问题的案件,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改正。院党组每月17日组织各业务庭对纸质卷宗进行互评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案件承办人改正。
二、因案施策缩短办案周期。在立案环节,对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加强诉前调解和诉调对接。在审理过程中,对简单民事案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1至11月共速裁速办案件897件,刑事简易程序适用率36.9%,民事简易程序适用率50.1%。
三、整合资源协同推进办案。景县法院实行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党组成员每人每月亲自办理案件3件,缓解了一线法官办案压力,带动了广大干警工作积极性。坚持把审判力量向办案一线倾斜,将新招录的9名干警充实到人民法庭,将综合部门4名青年法官调整至业务庭办案。加强书记员集中管理,做好送达、扫描、整卷归档等事务性工作,让法官专注于庭审和文书制作。全年共组织书记员技能竞赛2次,集中培训3次,充分调动了书记员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了书记员队伍整体素质。
四、开展办案攻坚化解积案。积极推进积案攻坚行动,加强对长期未结案件的跟踪管理,审管办每周通报长期未结案立案日期、已审理天数、承办部门、承办人,让分管院领导、庭长、案件承办人及时掌握各庭和法官个人未结数等信息,确保按时结案。明确长期未结案督办制度,对长期未结案件,分管院长每周一调度,“一把手”两周一调度,依据案件具体情况制定结案时间表。自开展清积行动开展以来,2014年前立案未结的297件案件中,已结290件,结案率97.64%,位居全市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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