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常委 县纪委书记 李战旻
景县是“中国传统政治总设计师”“儒学宗师”董仲舒和“华北第一才子”前国务院副总理、政协副主席王任重等人的诞生地。今年以来,景县突出“董子故里”这一地域标识,礼法并用,德矩并举,全力打造“儒乡廉韵”纪检工作品牌。
一、理念。党规与道德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不可偏废。依规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我们管党治党的基本方略,但纪律并不能包打天下,也难以覆盖权力运行的每个毛孔、每根血管。从严治党必须兼具纪律约束力和道德感召力,良纪善治必须同德治礼序紧密结合。基于该理念,景县坚持在“自律”和“他律”两个层面双管齐下、一并发力,提出了全方位打造“儒乡廉韵”纪检工作品牌的努力方向。“儒乡”即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提出的“四个必须”“四个坚持”“四个自觉”与“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修齐治平”高度融合,打造“道德高地”,把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喊起来、立起来、挺起来;“廉韵”即紧扣六大纪律底线,以纪检体制改革、纪律审查、队伍建设为着力点,强力塑造“四种形态”,把党的纪律规矩严起来、硬起来、紧起来。“儒乡廉韵”既立根固本,树立高尚道德情操,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让制度运行在思想认同的轨道上;又严明党的纪律规矩,让执纪监督为道德涵养提供保障,从而形成内外兼修、标本兼治的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
二、路径。“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再好的法纪也要靠人去推动、践行,再醇的美德也要靠法纪去保障、弘扬。全面从严治党,需要党纪戒尺划定行为边界,也需要道德追求标注精神世界,唯有做到两者不可或缺,才能获得一种百毒不侵的恒久力量。“儒乡廉韵”坚持既注重道德教化,也突出纪律约束,自律与他律相互补、守底线与攀高标相兼顾、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融合。
(一)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筑牢道德根基。作为儒学宗师董仲舒的故里,景县有着底蕴深厚、独具特色的国学文化积淀。地域文化资源只有经过深度发掘、发挥、发扬,才能转换成文化优势,才会使群众认知、认同、践行、引领,形成具有群众基础的价值理念。今年以来,县纪委组织县历史文化研究会、县董子研究会、楹联学会等专家学者对董仲舒、王任重等景县籍先贤名人的系列廉洁文化思想进行了认真梳理,把准董子思想中“仁义礼智信”“三纲五常”与《准则》相通之处,激活了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研究消化王任重同志对景县纪委“以身作则、从严治党”的深切叮咛与《准则》“四个必须”“四个坚持”“四个自觉”的精髓传承,特别是找准了与“忠诚、干净、担当、实干”之间的契合点,让“清醒做官、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勇于担当”成为党员干部的根本遵循和至高境界,从而以道德和自律彰显“大儒之乡”特色,以纪律和他律确保建成“冀鲁边界强县名城”。
(二)建“道德高地”,促“自律”养成。物必自腐而后虫生。只有激发党员干部内在的自律、唤醒其内心的道德律令、赢得内心深处的价值认同,才能根除腐败思想滋生的土壤,才能将腐败问题正本清源。在这个方面,景县纪委积极发挥正面教化的引领作用,以道德规范激发党员干部内在的自律意识。一是开展主题鲜明的廉洁文化“六进”活动。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基因只能通过有形有物有声有色的载体,才能潜移默化为广大群众的内在信仰和行为自觉。为此,在研究机关、农村、社区、学校、医院、企业等不同受众心理与认知、认可、承受度的基础上,景县大力开展了个性鲜明、因人因地制宜的“六进”活动,并将主题逐渐浸润到干部群众的心灵中。全县正打造“对胃口”“有营养”的廉洁文化示范带4条、示范点20个,以逐渐夯实优秀传统文化的群众根基。二是“无盲区、无盲点”普及党章党纪党规。面向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创刊《景县纪检》;面向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印发《景县纪律规矩》,开通“儒乡廉韵”微信平台,做到宣传教育润物无声,反腐倡廉警钟常鸣。“儒乡廉韵”微信平台单条信息最高点击率达万余人次,已成功跻身全省县级微信平台前列。三是学好用好全面从严治党“利器”。《准则》和《条例》两部党内法规构建起立体式管党治党制度体系,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景县把学纪、知纪、铭纪、守纪、宣纪、考纪等“六纪”活动列入《主体责任清单》和《责任追究办法》,从制度层面杜绝“无知者无畏”,引领“有智者善为”。为全县党员干部订阅新颁布的《准则》和《条例》,实现了以党支部为单位的学习全覆盖。开展乡镇党委书记谈《准则》《条例》、新提拔任用干部专题考试、班子成员个个解读等系列活动,营造了贯彻落实的浓厚氛围,“六纪”活动正逐渐成为“儒乡廉韵”的一种常态。
(三)谱“廉韵”新篇,强“他律”约束。纪律用来惩错,是道德的坚强后盾和保障。纵览近年来的腐败案例,无一不是破纪于先、破法于后。究其根源,首先是部分纪检监察干部没有认真研究纪检机关的职能定位,缺乏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律的把握,没有弄清纪委姓“纪”,纪法不分、以法代纪,不善监督、不会监督,更谈不上科学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其次是政绩观有问题。在纪律执行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实践中,注重拔“烂树”,轻于治“病树”、正“歪树”,特别是鲜于“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直接导致本应严肃的党组织活动娱乐化、福利化、庸俗化,直接导致一些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给党的事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再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到位,导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也是重要原因。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严肃党的纪律规矩作为工作主线,把“挺纪在前”作为重要遵循。景县纪委以全面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为契机,力量往纪律上聚,劲头往问责上使,一切工作都冲着纪律说话、向着问责加压。一是牵牢“牛鼻子”。抓任何工作只要牵住了“牛鼻子”,就能举重若轻,事半功倍。挺起党的纪律,必须抓住“两个责任”这个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景县创造性地提出了“双七”工作模式,为全县落实“两个责任”提供了基本遵循;又在全国县域层面率先修订出台了《“两个责任”清单》及《责任追究办法》,促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失土追责。仅今年以来,责任追究即达116人,其中追究主体责任94人、追究监督责任22人;个人检查35人、廉政提醒谈话55人、约谈18人、函询谈话22人、诫勉谈话3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7人。二是创新组织体系。改革的根本在于创新组织和制度。通过机构改革,纪检监察室增加到7个,近90%的人员力量集中到监督执纪问责第一线;新组建的8个纪工委对全县各部门实施驻在监督和归并监督,实现了监督的“全覆盖”;乡镇纪委书记相对专职,副书记、专职委员完全专职,确保了基层纪检组织聚焦主业、充分履职;全县848个行政村全都建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打造了一支“不走”的“村纪委”队伍;在全县非公企业建立纪检(监督)组织63个,实施了“四分”廉洁风险评估预警防范机制,实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全覆盖。围绕推进“四种形态”常态化,各相关委室积极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在继续做大做强纪律审查这一传统品牌的同时,全力抓好包联、派驻、归并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战略部署、总体指导和全面把握,认真处理“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护森林”的关系,有效避免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现象的发生。三是用好“撒手锏”。教育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关键是要敢于问责、善于问责。如果说,纪律规定是不可触碰的“火炉”,那么一旦问责,就要形成通红的“炉火效应”。围绕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景县纪委健全完善了“六四四”信访举报工作模式和“三四五”纪律审查方式,特别是为做足用好纪律审查的“后半篇文章”,注重在审查业务上坚持“五个报告”,即每起重点案件都要有一个纪律审查报告、一个审理报告、一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一个问责报告、一个建议书(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或监察通知书);在审查结果运用上坚持“五个一”,即每起案件结案后,均组织一次案例剖析、一次限期整改、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一次警示教育、制定完善一批制度,切实发挥案件的治本作用,力求政治、法纪、社会效果的最大化。今年以来,已查办各类违纪案件350件,其中科级干部违纪案件36件。查办“两要”信访案件的经验做法,在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全县各级党员干部不踩“红线”、不越“底线”的自觉性普遍提高。
三、保障。毛泽东主席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儒乡廉韵”既然已从县域层面对全面从严治党做出了相应诠释和有力践行,那么就必须有一支忠诚、干净、担当、实干的队伍去卓有成效地完成。
实践中,景县纪委把“厚德、兢慎、自强、不器、敬畏、守正、至善”作为纪检精神,从领导班子成员到一般干部职工,不仅力倡而且躬行。一是激情工作成为常态。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以“只争第一、只做唯一”为目标,学在深处、谋在新处、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树立形象、引领风气。先后选派3名干部赴省、市纪委挂职学习,这些同志挂职学习期间的优良表现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就纪工委改革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等项工作,赴枣强县、武强县等五个试点县和德州市德城区和平原县进行参观学习。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进一步开阔了视野,拓宽了思路,增强了本领。仅今年7月份以来,就协助县委制定出台了5个相关文件,为落实“两个责任”,凝聚“一方正气”提供了保障。二是严管厚爱成为习惯。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既靠自律,也靠他律。针对纪工委、各纪检监察室各自特点,分别实施“五化”式管理方式,以严管理促作风转变,凭严要求助素质提升。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建立县纪委常委会周务虚、月生活会制度,健全班子成员与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提醒谈话、约谈、函询谈话、诫勉谈话等“四谈”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不适合纪检监察岗位的坚决予以调离。今年以来,已对8名纪检干部进行了相应问责,增强了自我净化能力,坚决防止“灯下黑”。三是“学思践悟”成为行动指南。通过制度化集体学习《党章》《巡视工作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及《中国纪检监察报》系列理论文章和评论,积极践行“学思践悟”“严细深实”“清正廉洁”十二字要求等,逐渐使纪检队伍成为“儒乡廉韵”的谋划者、推动者、执行者、落实者和监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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