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县城实施烟花禁放政策,虽然县城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明显减少,但是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时有发生,特别是正月初八这天,按照以往的风俗习惯,不少商家店铺选择在这一天开门营业,燃放“开门炮”寓意好兆头。针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景州镇派出所重拳出击,予以严厉打击。
景州镇派出所出动警车5辆,民警20余人,对县城内主要街道进行巡查。在沿街路段,一商店前摆着数箱开天雷,一挂鞭炮正在违规燃放,现场烟雾缭绕,鞭炮碎屑满地乱飞,给县城交通环境和环卫工作带来极大地不良影响,民警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及时制止了违规燃放行为,依法没收剩余的开天雷并将店主带回派出所依法处理。
采访民警告诉我们:“为避免无序燃放烟花爆竹扰民,根据市县政府关于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过,景州派出所下大力度,严惩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现呼吁广大群众,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应遵守本地区限制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不得在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燃放烟花爆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按上级通告规定,在县城区域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农历腊月三十和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五、十五7时至22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间一律不得燃放任何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由公安机关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罚款或行政拘留。
据了解,景州镇派出所共收缴烟花爆竹百余件,查处违法现象十余起,行政处罚十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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