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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创业就业政策六大变化

   景县新闻网    时间:2016-03-18 16:59

  2015年毕业季已过,不少高校毕业生开始了真正的就业创业之路。河北省除之前出台的《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日前又下发了与之相配套的《通知》,与之前相比出现了六大变化。

  变化一新型孵化模式纳入扶持

  我省将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和入驻“两高”创业园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纳入创业政策扶持范围,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房租、物业费、水电费补贴。

  变化二将留学人员纳入扶持范围

  我省将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助、初次从事个体经营和创办小微型企业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人员条件中的毕业年限调整为毕业5年内;将在国外、在台港澳接受高等教育的回国(内地)人员纳入扶持范围,可凭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和《就业创业证》享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相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变化三小额担保贷款改为创业担保贷款

  我省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持《就业创业证》(含《就业失业登记证》,下同)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进城创业农村劳动者、完全失去土地和就地转移创业农民,以及持军人退出现役有效证件的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其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变化四一次性求职补贴提高到2000元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中,所在家庭正在享受城乡低保、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以及本人系残疾、烈士家庭子女的,可通过所在院校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2000元。

  变化五就业补贴改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我省将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调整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中小微企业新招用持《就业创业证》的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企业新招用持《就业创业证》的我省实施化解过剩产能“6643”工程涉及企业的失业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每人1000元。申请材料需增加证明个人身份的“6643”工程涉及企业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变化六《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就业创业证》
我省将把《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登记证》继续有效,发放截至期限为2015年底。

稿源 智慧景州 编辑:郑连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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