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废气污染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为橡塑加工、水泥球磨站、化工、热镀锌等行业企业。加强对企业烟囱、工艺废气排气筒烟气排放情况、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以及易产生扬尘的原辅材料堆场、固废储存场所防尘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测。根据排查发现的问题确定重点整治企业名单,并限期整改。
二是工业企业专项整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推动县乡村三级环境监管网格联动参与综合整治。对布局分散、装备落后、环保治理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治理整顿,分类施治,提升改造一批、依法关停并转一批。对规模小、无力治污、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一律取缔。
三是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严格按照《景县开展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除重大节日外,一律不得燃放烟花爆竹,擅自燃放的,由公安机关进行严厉处罚。
四是露天烧烤专项整治。对从事露天烧烤的经营业户按照“两取缔,一规范”的要求进行整治。“两取缔”是:取缔所有没有固定门店的露天烧烤业户;取缔所有店前大型烧烤炉具,各类露天烧烤活动进店进行。“一规范”是:允许店前摆放桌椅的烧烤业户的各类桌椅要规范摆放。要求所有烧烤业户对烧烤炉具进行改造,使用无烟烧烤炉具,并采取防烟尘措施,不得存在烟尘扰民现象。加强日常巡查、督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限期整改,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予以严厉处罚。同时公布举报电话4222762,及时受理群众对城区露天烧烤的投诉。
五是餐饮业油烟治理。新建规模以上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取得环评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县城建成区所有涉及油烟排放的餐饮单位(包括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等单位内部食堂及其他从事经营活动的餐饮服务业)要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并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
六是秸秆(树叶、杂草、垃圾等)禁烧专项整治。县、乡、村签订责任状,层层分解任务,实行联防联控,强化巡查巡防和督查,对违反秸秆禁烧有关规定出现着火点的乡镇,严肃追究所在乡镇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七是搅拌站扬尘治理。各混凝土搅拌站要建立健全相应生产管理制度,并确保各项制度措施的延续性、有效性。各企业要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对生产场地及运输车辆的卫生情况进行实时监管,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执行生产场地封闭管理制度及生产原材料防尘措施(对砂、石料场进行覆盖),防止生产过程中及恶劣天气条件下扬尘现象的发生。建立健全车辆冲洗制度,设置冲洗台及洗车设施,保证车辆净车出厂。制定有效的运输车辆防洒漏措施,严禁运输途中洒漏现象的发生(混凝土搅拌车在上路前对车辆轮胎、出料口进行冲洗)。各混凝土搅拌站要统一车辆颜色和标识,保持运输车辆车身整洁、车身企业标识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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