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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县国家税务局公告

   景县新闻网    时间:2016-07-20 10:55

  2016年8月1日起税收征管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正式运行,7月底前要完成纳税人身份确认和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特别提醒

  纳税人如没进行身份确认,系统正式运行后将无法办理购票、申报、代开、缴税等涉税业务。

  二、采集地点

  2016年5月1日后新办税务登记纳税人和已纳入大企业管理的纳税人(含营改增金融保险业)到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办理。

  2016年5月1日前存量纳税人及营改增纳税人中建筑安装、生活服务及房地产行业纳税人到所属国税分局办理。

  三、采集范围

  (一)身份确认

  新办登记纳税人的法人(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购票员等需进行身份确认和影像采集;

  存量纳税人和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的企业可仅采集确认到办税服务厅办税的具体人员;其他纳税人,所有办税人员需进行身份确认和影像采集。

  注:影像采集需本人前来。

  (二)电子档案

  纳税人需要携带资料请与所属国税分局进行联系。

  2016年7月18日

稿源 景县新闻网 编辑:郑连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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