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新闻网7月25日讯(郑连池 禹智)2016年07月15日16时许,景县交警大队122接警指挥中心接报案称:在金三角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两汽车相撞,要求出警。
接报后,事故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只见一辆被撞红色轿车在马路上,红色轿车前面被撞严重变形,肇事车辆已逃逸,现场留有红色轿车被撞落的前保险杠碎片。现场勘查完毕后,未发现对方车辆留有任何遗落物和有价值的线索。办案民警迅速展开地毯式调查并且兵分两路,一路前往事故路段附近门店及住户进行走访调查。经对沿边各住户监控设备的调取,发现一辆黑色轿车有重大疑,但均未能看清车辆号牌。另一路前往景县公安局调取事故路段天网工程。通过天网调取,发现黑色嫌疑轿车,其号牌为冀T LK***,立即调取人员信息并取得联系。后将其带回交警大队进行询问,并将其带至县医院进行抽血以备对其进行血液酒精检测。肇事司机张某对发生交通事故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经交警大队调查:2016年7月15日16时许,张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冀TLK***号小型轿车,沿亚夫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景华大街交叉路口左转弯时,与沿景华大街由东向西行驶至路口左转弯的赵某某驾驶的冀THA***号小型轿车相撞,造成车辆损坏的事故发生,事故发生后张某驾车逃逸。
现张某因无证驾驶肇事逃逸行政拘留15日。
7月19日,经衡水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张某的血液酒精浓度为109.54mg/100ml。现张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刑事立案。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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