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系统软件升级,按市级统筹政策要求:居民社会保障卡中60元门诊统筹费用只能在定点医院门诊划卡结算,不能在定点药店使用。
二、职工门诊特殊疾病人员:因市级统筹软件升级原因,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的特殊门诊费用不能在定点医院垫付了,请自备现金去定点医院购药。保存发票、处方等资料于2016年12月带原医保卡及相关材料到县医保中心报销!待市统一新的门诊特殊疾病政策自2017年1月1日后再执行在定点医院垫付工作。
望广大参保人员相互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