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成我县2016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根据《河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和《景县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于8月1日启动2016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征缴工作,集中征缴期为2016年8月1日至8月15日。现将缴费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农业户口人员
1、新参保申请人可以持户口本、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照片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发放并填写缴费手册;
2、续费人员按照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统一印制的《景县2016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征缴计划明细表》携带二代身份证和缴费手册到村委会办理缴费手续,并填写缴费手册。
二、各乡镇非农业户口人员
1、新参保申请人可以持户口本、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照片到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发放并填写缴费手册;
2、续费人员按照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统一印制的《景县2016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征缴计划明细表》携带二代身份证和缴费手册到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缴费手续,并填写缴费手册。
三、县直非农业人员
1、未参加机关、企、事业养老保险的新参保申请人可以持户口本、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照片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发放并填写缴费手册;
2、续费人员携带居民二代身份证、缴费手册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办理缴费手续,并填写缴费手册。
四、截止到2011年7月份已经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不用缴费,直接参保就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五、2016年预到龄人员缴费年限不足的,务必在今年的征缴期内补足缴费,否则将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为维护参保人员的个人利益,请广大城乡居民互相转告,尤其是要通知不常在家的亲属,确保按时缴纳2016年养老保险费,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损失。
二0一六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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