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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

   景县新闻网    时间:2016-10-27 11:1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全面深化改革,释放民智民力,激发社会活力,增加社会财富,增进大众福祉,保障和改善民生,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坚持市场导向,强化政策集成,突出开放共享,创优服务模式,着力构建创新创业平台,拓展创新创业空间,健全创新创业机制,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到2017年,实现全县创业创新主体从小规模到大众化、创业创新载体从重点突破到全面建设、服务体系由放开放活到专业辅导的转变。全县各类孵化载体达到12家,其中众创空间达到3家,孵化器达到2家。到2020年,每年争创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2家,每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家,每年新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30家,每年返乡创业的大学生、农民工分别达到50人、200人,把我县建设成为适宜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的乐园,打造全市领先的创新创业高地。

  二、营造良好创业创新环境

   (一)落实创新行政审批和市场监管机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全面清理调整与创业创新相关的审批、认证、收费、奖励事项,将保留事项向社会公布;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实行并联审批,强化部门协同。创新政府监管方式,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厘清部门监管职责,实行“双随机”抽查、“互联网+监管”等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涉企收费目录管理制度,继续减免部分涉企收费,清理取消各项不合规收费,进一步降低创业创新成本。(县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县政府法制办、发改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食品和市场监管局、质监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别负责)

   (二)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逐步完善行业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大政策惩戒力度,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加大反不正当竞争力度,打击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虚假宣传、仿冒、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县发改委、人行、质监局、食品和市场监管局、国税局、地税局、商务局等部门负责)

   (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推动“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进一步释放场地资源。继续推进电子营业执照,探索开展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试点,提高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便利化水平。开展未开业经营企业及无债权债务的企业简易注销程序试点,建立便捷的市场退出机制。实行商标兴企,助力企业发展。继续通过开展商标宣传和培训,提升全县企业商标意识,对创业企业商标注册加强指导和服务,扩大注册商标总量;争创商标战略示范县,推进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对有潜力企业进行重点帮扶,培育其成为驰名和著名商标,扩大我县重点企业社会影响力。(县食品和市场监管局、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负责)

  三、构建多元化投融资体系

  (一)增强资本市场融资能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在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融资,对上市、挂牌成功的,按照《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衡政发〔2016〕2号)分别落实100万元、50万元和30万元的奖励。鼓励创业企业利用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方式融资。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引导和鼓励众筹融资平台规范发展。(县金融办、财政局、食品和市场监管局、发改局、人行、银监办等部门负责)

   (二)创新银行支持方式。鼓励各类银行开发符合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特点的结构性、复合性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金融机构扩大知识产权、股权、仓单、订单、应收账款和票据等质押贷款规模。支持商业银行探索为企业创新活动提供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方式。鼓励商业银行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县人行、银监办、金融办、财政局、科技局等部门负责)

   (三)强化创业投资引导。探索设立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大力培养创业投资团队,不断完善政策支持、融资及退出、监管和预警等制度。建立县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和协调服务。(县发改局、财政局、科技局、商务局等部门负责)

   (四)拓宽创业投资融资渠道。鼓励保险业投资机构与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开展市场化合作,推动发展投资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等新模式。放宽外商投资准入限制,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来我县设立创业投资机构或开展创业投资业务。(县银监办、人行、食品和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负责)

  四、完善财税扶持政策

  (一)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县财政要统筹安排资金支持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共同支持创业创新,积极落实省市对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的补贴政策。(县财政局、科技局、工信局等部门负责)

   (二)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引导作用。落实国家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部门预留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鼓励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科技型、“专精特新”和获得“名牌产品(服务)”称号的中小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加强对采购单位的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采购单位改进采购计划编制和项目预留管理,增加对小微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采购额度。鼓励采用首购、订购、远期约定购买等非招标采购方式,促进创新产品的研发和规模化应用。(县财政局、科技局、工信局、质监局、政务中心等部门负责)

  (三)落实税收支持政策。严格落实上级扶持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技术转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和投向创业创新活动的投资等给予税收优惠支持,落实创业投资企业享受70%应纳税所得额税收抵免政策。(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科技局等部门负责)

  五、激发大众创业创新活力

   (一)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加大对大学生创业的辅导服务,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积极创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引导和支持创业项目开发,推进创业实体发展。通过整合社会资源,推进校企合作,积极拓展和优化创业平台。(县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等部门负责)

  (二)支持农村劳动力创业。结合我县电子商务农村全覆盖工作,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建立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重点培训各项目运营主体、农村青年、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等,引导具有实践经验的电子商务从业者从城镇返乡创业,鼓励电子商务职业经理人到农村发展。鼓励龙头企业结合乡村特色建立电子商务交易服务平台、商品集散和物流中心,带动农村劳动力创业。支持返乡创业聚集发展,探索建立农民工返乡创业园,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创业集群。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创建一批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鼓励创业意识领先、能力较强的农村青年,充分开发乡村潜在价值,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和林下经济,促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县商务局、农林局、人社局、文广新局等部门负责)

  六、强化创业创新服务支撑

   (一)建强创业创新技术平台。加强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能力建设,对新认定或绩效评价为优秀的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定奖励。充分利用“一委、两院、三站、六中心”等服务平台的创新和研发资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有力技术支撑。(县工信局、财政局、发改局、质监局等部门负责)

  (二)促进“互联网+”创业创新。加快构建“互联网+”创业创新网络体系,集聚创业创新资源,为小微企业提供找得着、用得起、有保障的服务。深化与阿里巴巴等大型互联网企业合作,发挥其产业整合和技术优势,向小微企业和创办团队开放平台入口、计算、存贮和数据资源。建立完善中小企业公共管理平台网络、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为创业创新提供数据共享和高效服务。(县发改局、工信局、科技局、食品和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负责)

  七、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

  (一)加强统筹协调。建立由县发改局牵头的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全县创业创新工作的统筹、指导和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双创”工作督导机制,每年对各乡镇“双创”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对政策措施不力、目标任务落实不好、工作成效差的,在全县予以通报。(县发改局、科技局、工信局等部门负责)

   (二)推动工作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进大众创业创新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切实加大资金投入、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力度。同时,积极探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机制、新政策,不断完善创业创新服务体系。(县发改局、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负责)

  (三)积极营造创业创新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政府网站、微信等各种媒体资源,加强创业创新政策宣传、解读,帮助创业者和小微企业知晓政策、用好政策。树立一批创业创新典型,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宣传报道创业创新先进人物事迹,努力讲好创业创新故事,积极唱响“为创业者加油、为创新者鼓劲、为成功者喝彩”的主旋律,营造弘扬创业创新精神,宽容失败、勇于开拓的社会氛围。(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广电台等部门负责)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

  景县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0日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政策措施

牵头部门

相关责任单位

1

落实创新行政审批和市场监管机制

编办

财政局、人社局、政府法制办、发改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食品和市场监管局、质监局

2

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发改局

人行、质监局、食品和市场监管局、国税局、地税局、商务局

3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食品和市场监管局

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

4

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财政局

科技局、工信局

5

发挥政府采购引导作用

财政局

科技局、工信局、质监局、政务中心

6

落实税收支持政策

财政局

国税局、地税局、科技局

7

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

教育局

财政局、人社局

8

支持农村劳动力创业

商务局

农林局、人社局、文广新局

9

建强创业创新技术平台

工信局

财政局、发改局、质监局

10

促进“互联网+”创业创新

发改局

工信局、科技局、食品和市场监管局

11

协同推进工作机制,统筹协调

发改局

科技局、工信局

12

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工作落实

发改局

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13

协同推进工作机制,营造创业创新氛围

县委宣传部

文广新局、广电台

 

稿源 景县新闻网 编辑:郑连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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