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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景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鉴定申报的通知

   景县新闻网    时间:2016-10-28 18:44

  全县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2016年度景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鉴定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二级以上医院病情诊断证明书原件或复印件;

  2、近期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病案首页、住院病历、手术记录、病理报告、相关化验检查结果单等,医保中心将对提供的材料去相关医院进行核对;

  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或社保卡;

  4、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1张;

  5、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张。

  二、注意事项:

  1、无论本次慢性病申报材料审批通过与否,申报材料都将作为留档资料,不予退还。

  2、材料报送地址:景县医保中心(劳动大厦三楼)

  3、报名时在医保中心领取《2016年景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鉴定审批表》和《2016年景县城镇居民门诊慢性病认定体检表》,并填写。

  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11月17日

  体检日期:2016年11月18日上午八点

  体检医院:景县人民医院

  医保中心电话:0318-4228267 4223009

  附:病种范围

  1、慢性心功能衰竭;2、心脏支架术后;3、起搏器安置;4、搭桥术后;5、高血压病(有心、脑、肾、眼底并发症之一);6、慢性阻塞性肺气肿;7、肺心病;8、脑血管病后遗症;9、慢性中度及重度病毒性肝炎;10、肝硬化;11、糖尿病并发症;12、类风湿性关节炎(严重的肢体功能障碍);13、系统性红斑狼疮;14、再生障碍性贫血;15、血友病;16、血小板减少性紫癜;17、重性精神病(生活不能自理);18、陈旧性心肌梗死。

  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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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景县新闻网 编辑:郑连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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