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衡水电(记者孟宪峰)11月24日,记者从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获悉,为确保完成PM2.5年均浓度下降10%的目标任务,衡水市委、市政府决定,11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全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对市区及各县市城区实行车辆限行等一系列交通管制措施。
此次限行时间为:2016年11月25日零时至12月31日24时,限行期间全天24小时限行。限行范围为:市区及各县市城区外环以内(市区外环不限行,各县城区限行范围以当地发布为准)。限行具体措施为:市区及各县市城区实行除对机动车车辆限号措施,每天限行2个号,限号规则与北京市一致。具体限号为:周一限行0和5;周二限行1和6;周三限行2和7;周四限行3和8;周五限行4和9;周六日、法定节假日不限行;限行以车辆尾号为准,号牌最后一位是字母的,按号牌最后一个数字为准;此次限号为内外同限,外地车同样限行。
除对机动车辆实行限行以外,还包括其他一系列措施。禁煤区内一律禁止销售、运输、使用散煤,禁煤区外一律禁止销售、运输、使用劣质散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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