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景县新闻网>>公告公示

关于终止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景县新闻网    时间:2016-12-22 19:15

  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终止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按照衡水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终止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衡气领办【2016】137号)要求,我县于12月22日1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Ⅰ级响应。已制定的措施严格执行,县城主城区实行车辆限行,每天限行2个号,限号规则与衡水市一致。

  2016年12月22日

 

景县新闻网版权声名:凡注明“稿源:景县新闻网”,版权均属于长城网景县工作站,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稿源:景县新闻网”。凡本网注明“稿源:XXX(非景县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余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新闻热线:0318-4377968

稿源 智慧景州 编辑:郑连池
  相关链接
  领导风采 更多>>
 
县委书记李景辉
 
政府县长赵君杰
 
 
  景县概况 更多>>
发展现状      历史名人
历史沿革      名胜古迹
经济建设
 
主办单位:中共景县县委  景县人民政府
备案序号:冀ICP备10001396号-1 技术支持:长城网
最佳使用效果:1024*768分辨率/建议使用微软公司IE6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