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关于2017年春节年货市场设置的通告
为全面规范我县春节期间年货消费品市场经营秩序,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安全、健康、便捷的消费环境,营造祥和有序的节日气氛,全面提升我县城市管理工作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17年春节年货市场设置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设置地点和区域划分:
(1)瓜果蔬菜区:市场路(广厦小区门口至景开街路口东、西两侧);
(2)春联年画区:市场路(景开街路口至广川街路口东侧),景开街(市场路口至西城墙路口南侧);
(3)水产肉食区:景开街(市场路口至西城墙路口北侧);
(4)小商品区: 市场路(景开街路口至广川街路口西侧)。
二、经营时间:
2017年1月21日(农历腊月二十四)至2017年1月26日(农历腊月二十九)。
三、经营要求:
(一)所有合法经营的商户及农村进城销售年货商品的经营户,均要到指定地点从事年货经营活动。经营范围包括瓜果蔬菜、名优土特产等绿色农产品、糖酒副食类、肉禽类、海鲜类、春联、灯笼、年画、等年货物品。
(二)在2017年1月21日至2017年1月26日期间,除年货市场区域,城区内其他各街道一律禁止沿街摆摊设点。
(三)城区内各门店、商铺不得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各商贩不得沿街叫卖流动经营。
(四)城管执法人员将加强巡查力度,严查沿街随意摆摊设点、店外及占道经营行为,确保县城秩序规范有序,创建良好的春节县城环境。
请广大居民相互转告,积极支持配合,共同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特此通告
景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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