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近日,县纪委、监察局下发《关于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将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节点检查和常态化监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检查重点
(一)违规公款吃喝和大吃大喝。在私人住宅、“农家乐”等隐蔽场所吃喝;从豪华饭店、内部食堂转到企业、社会上兴办的高档场所或仅供少数人消费、不对外营业的场所;接受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将个人吃喝费用违规报销;在机关食堂违规吃喝、购买烟酒和高档食材等。
(二)违规使用办公用房。未批先建办公用房;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以会议室等名义另设房间办公、休息;违反规定租用场所等。
(三)违规公务接待。超标准安排住宿、就餐,提供香烟和高档酒,超规定人数陪餐;巧立名目列支接待费;将费用转嫁关联单位或个人等。
(四)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既领补贴又坐公车;擅用封存公车;长期借(占)用下属单位、企业、个人车辆等。
(五)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按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借机敛财;超标准操办;公款支付操办费用或个人礼金等。
(六)收送礼品礼金。收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公款购买购物卡;收送电子红包等。
(七)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继续发放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自设项目发放;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节日之机变相发放观金、有价证券或与活动无关的实物等。
(八)公款旅游。借公务之机旅游;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接受企业、个人安排的旅游活动;以考察等名义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擅自改变出国任务、路线和日程等。
(九)文山会海。超规格、超范围、超标准组织会议,未按规定审批召开会议;会议决定事项没有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不督办、不检查、不落实;执行发文规格篇幅有关规定不严,不履行审核程序,发文过多过滥,重复发文等。
(十)领导干部作风不实和违规参加活动。深入联系点、下基层、调研超规格安排陪同人员和车辆;不深入实际,沉不下去,有调研无成果;接访“唱空城计”“找人代替”;未经批准擅自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
(十一)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没有针对性具体措施;筹划安排部署不接地气,与基层脱节,难以落实;执行中央决策部署照本宣科、生搬硬套,部门之间各自为战,沟通协调不力;贯彻中央精神只喊标语口号、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变形走样;一项工作刚开始就急于包装粉饰,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制造典型等。
工作措施
组织自查自纠。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将其与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结合起来,针对专项检查的内容,结合日常检查、群众反映、专项清理发现的问题,主动查纠,分析原因,把握政策,宽严相济,运用“四种形态”分类处置,切实抓好整改。形成“一报告两清单”(自查自纠报告、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清单),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5月23日上午12点前报送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县委418室)。
重点检查抽查。县纪委、监察局采取随机式暗访、驻点式检查、点穴式抽查等举措,对各单位“一报告两清单”情况进行逐一对照检查,对自查自纠效果不明显的,组织拉网式排查,逐个过关;对近两年来问题线索较多但无明显改观的,开展剖析式检查,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
紧盯时间节点。围绕元旦、春节、“五一”、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节点假期,采取“节前,下发通知,曝光典型案例,打招呼、提要求;节中,组织明察暗访,快速调查核实;节后,核查问题线索,依纪依规处理”的方式,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进行持续严查狠纠。严肃追责问责。对问题轻微的,督促立即整改;对线索明显、问题严重的,坚持“一案双查”,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一并追究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和有关人员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同时,对典型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投诉举报
专项检查期间,县纪委开通网站、微信平台、投诉专线、电子邮箱等多种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的投诉举报将优先查处。举报途径:“儒乡廉韵”网站、微信平台;投诉专线:0318-4222289;电子邮箱:jxjwdfs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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