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驾驶员朋友,为了进一步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景县交警提示您:上路驾驶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坚决杜绝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景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决定于2017年7月24日零时启用景县辖区所有智能电子监控抓拍设备,将对车辆行驶过程中驾驶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届时,抓拍上述违法行为的设备将不限于城区范围,同时包括省道、县道、乡村道路等。
望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行车!
特此公告!
景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17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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