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
梁希勤(1925~2002) 景县梁集乡梁集后街人。
1934年,在本村小学读书。1937年,失学后在家务农。1938年3月,参加八路军抗日东进纵队,后因年龄小,战争环境恶化,被精兵简政回家。1939年10月,在景北县抗日高小学习。1942年8月,到景北县梁集维持会做敌工工作。1943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3年4月,历任景北县区抗日救国会干事、总务,景县农会秘书,区农会副主任、区长、区委书记。1949年6月,调景县县委任秘书长,宣传部副部长、部长,县委副书记、书记、县委第二书记。
1958年11月,景县、故城、吴桥三县合并,县址设在吴桥县桑园镇,梁希勤任县委书记处书记。当时,天津市委开始命名为景县,时间不久,又改名为吴桥县。
1961年,吴桥县分县时,上级决定把铁路南的原景县部分村庄划属故城,还把原景县境内的四个车站全部划属故城,而把原在吴桥县境内的车站仍划归吴桥县,梁希勤和一些同志认为原划县方案不尽合理。后来,上级根据群众要求对原方案作了纠正。6月,调任任丘县委第二书记;9月,任沧州地区交通局局长。
1962年6月,调任景县县委第二书记;10月,任县委副书记兼县长。
1964年3月,景县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即“粗线条四清”)。因梁希勤等在三县合、分中对区划变动持有不同意见,“四清”工作组错误地将梁希勤及县委常委、副县长冯长顺,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王景秀,县委委员、县委办公室主任孙书林打成“反党集团”。10月14日,在新华礼堂召开的县直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衡水地委宣布以梁希勤为首的“景县反党小集团”,株连甚众,涉及101人。之后,梁希勤多次被批斗。
“文化大革命”中,他再度受到严重迫害。1972年,到农场劳动。1973年10月,任景县修路指挥部副指挥,负责景龙路修建。1974年8月,调任武强县革委会副主任。1975年8月,调衡水地区卫生局副局长兼地区医院总支书记。12月,有关部门对梁希勤重新做了结论,补发了工资,安排了适当的工作。
1977年8月,调任衡水地区交通局党委书记、局长。
1978年11月17日,衡水地委、景县县委联合召开十万人大会,为“景县梁希勤反党小集团”平反,对受株连的同志发放了平反通知书。
1979年2月,调任阜城县县委书记、革委会主任兼武装部第一政委。7月,任县委书记兼武装部第一政委。
1981年11月,调任衡水地区纪检会书记、地委委员。
1985年12月离休。2002年2月27日,病故于衡水,享年7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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