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
牟海秀(1916~1995) 景县王谦寺镇牟家榆林村人。
他出生于一个农民家庭。年轻时就向往进步,追求真理,在南京做工时参加过工人运动。1937年七七事变后,他回到家乡。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地下党支部副书记。后受党组织委派,到民军二旅从事争取收编和分化瓦解工作。1938年10月,任中共景县县委组织部长兼战委会宣传部长。11月,根据党组织的指示,他在景县、武邑一带参与创建地方抗日武装,发动群众减租减息,有效地扩展了抗日武装力量。
1940年3月后,他任冀南军区第五军分区独立大队政委,军分区参谋长、司令员等职,组织领导抗日武装和人民群众,积极开展抗日游击战争。他参与领导和组织破击石德铁路的斗争,切断日军运输线,为配合“百团大战”起到了重要作用。在抗日战争最艰苦的时期,他身先士卒,英勇顽强,不顾个人与家人的安危,参与领导粉碎日军“囚笼政策”和“铁壁合围”的斗争,致使家中房屋三次被日军焚烧。他为反击日伪扫荡、巩固抗日根据地作出了贡献。
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后,牟海秀任冀南五分区司令员,积极筹划解放景县县城的战斗。8月22日,县城解放,歼敌500多人,缴获步枪300余支,机枪十几挺,马40匹。
解放战争时期,他先后任晋冀鲁豫第二纵队第五旅、第六旅副旅长,中原野战军补训二旅旅长,带领部队转战在晋冀鲁豫一带,出生入死、浴血奋战,参加过邯郸战役、聊博战役、豫北战役、淮海战役、渡江战役等重大战役;参加了“挺进大别山”和“坚持大别山”的斗争。1949年8月,任第二野战军二十九师副师长,率部进军大西南,为解放西南地区作出重要贡献。1950年2月,他受组织委派,到起义部队七十二军担任军代表和副军长,为整编该部倾注了大量心血。
1950年转业到地方工作,先后任中共自贡市委第一书记、四川省工交基建部副部长、化工部四川化工厂厂长、自贡市委第一书记兼省化工厅厅长。在自贡市担任主要领导期间,为该市的全面发展,尤其是盐化工业的发展,做了大量卓成成效的工作。1959年后,他先后任泸州地委第一书记兼省化工厅厅长、宜宾地委第一书记兼省化工厅厅长。当时正值国民经济遇到暂时困难,他经常深入农村,走乡串户,访贫问苦,解决人民群众的生活困难和基层的实际问题。他带头下乡蹲点,并组织大批干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采取一系列正确的政策和果断的措施,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解决当时农业发展中遇到的严重困难,使当地经济得到有效地恢复和发展。
1963年,他在宜宾任职,当他得知景县遭受特大洪涝灾害时,调集一批粮食支援家乡人民度荒。
在“文革”十年浩劫中,他受到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残酷迫害,被关押审查。他坚持真理,刚直不阿,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
粉碎“四人帮”后,他先后任内江地委第一书记、省轻工业局党委书记、万县地委第一书记,积极投入拨乱反正工作。
1979年12月,他任四川省副省长兼万县地委第一书记,分管外经、外贸和外事等方面工作,为促进四川省对外经贸和对外交流做了大量工作。
1981年5月,他任浙江省副省长,分管外经外贸工作。根据当时浙江外经外贸基础差、没有自营口岸的实际情况,他和外贸战线的同志一起,想方设法,积极争取,逐步在省内建立了口岸,并积极组织对外贸易货源,建立出口商品基地,为开拓浙江省的外向型经济、发展对外经济贸易,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983年底,他主动要求退出第一线,任省顾委常委。1984年,他受中央整党办公室委派,带领整党联络组,到河南帮助开展整党工作,受到河南省委和中央整党办公室的好评。在1989年政治风波中,他虽患病住院,但仍十分关心党和国家的命运,表现出了坚定的政治立场。
1995年5月22日,因病在成都逝世,享年80岁。牟海秀的一家,是革命的一家。其前妻高玉华(1912~1997,景县小冯古庄人),1938年入党,主管妇联工作。同弟媳杨玉华(后留名府乡王家庄人,1938年入党)一起,在抗战最残酷的日子里,站岗、放哨、抢救伤员、掩护同志出生入死,为景县妇女工作和抗日力量的发展壮大,作出了重大贡献。其妻高兰芬,解放战争初随军南下,在军队任基层干部。其弟牟海波,十几岁就参加革命活动。1937年后,历任中共景县县委组织部长、宣传部长兼青联委员会书记等职。1939年9月,为中共冀南五地委代表赴延安参加“七大”会议。1945年11月,赴东北新区开辟工作,曾任黑龙江省孙吴、北安县委书记,齐齐哈尔市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长等职。建国后,任哈尔滨汽轮机厂党委书记、辽宁省对外贸易联络局局长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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