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畅通、有序、安全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18年5月23日起启用“电子警察”、“反向卡口”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抓拍范围:
1、电子警察抓拍路口
宁安路与康泰街、隆兴路与宝云街、振华路与新区七路、人民路与育才大街、中心街与胜利路、永兴路与京衡大街、和平路与中心街、和平路与红旗大街、前进大街与裕华路、滏东街与永兴路、106国道与衡枣路、东湖大道与横二路、纵一路与老106国道、冀衡路与威武大街、人民西路与衡保线、学港路与东湖大道、调直路与东湖大道。
2、反向卡口抓拍路口
振华路与新区七路、胜利路红旗大街、京衡大街与胜利路、京衡大街与永兴路、和平路与红旗大街、和平路与前进大街、前进大街与裕华路、滏东街与永兴路、106国道与衡枣路、东湖大道与横二路、纵一路与老106国道、人民西路与衡保线、人民路与宝云街、人民路与康泰街、人民路与中湖大道、人民路与顺兴街。
二、抓拍违法行为:
对机动车逆向行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闯红灯,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接打电话、玩手机等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货车闯禁行、重污染天气限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于2018年5月23日将对违法行为进行电子抓拍取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罚。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特此公告。
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2018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