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严格控制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
一年一度的中、高考即将来临,为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保证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应考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和省、市有关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自6月5日至中、高考结束期间,严格控制噪声污染。具体要求如下:
一、中、高考期间,县城城区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设置高音喇叭;禁止在商业活动中和娱乐场所使用高音喇叭招揽客人。
二、县城城区内学校、医院、居民小区、商住区附近的娱乐场所和建筑施工工地,各类产生噪音的设施必须采取有效隔音措施。
三、各建筑施工工地每日晚21:00至次日早6:00禁止施工,白天噪声不得超过55分贝,夜间不得超过45分贝;6月5日至8日、6月20日至22日各考场附近100米内所有噪声源24小时禁止施工。
四、县政府将组织环保局、公安局、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广新局、城管局、电视台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通知精神的单位和个人,除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外,并在县电视台曝光。
环境噪声投诉电话:12369
201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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