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的“携号转网”吗?5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11月底前在全国实施“携号转网”。
不仅如此,会议还确定了通过普惠制套餐升档降费、降低套餐外流量单价、对低收入和老年群体推广“地板价”资费等,实现移动流量平均资费降低20%以上;年内再精简套餐数量15%以上,解决数量多、选择难等问题。
除了以上好消息,近期还有一大波民生福利等着你!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至60%
日前,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稳步提升待遇保障水平,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
通知明确,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整体提高6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新增财政补助一半用于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即在2018年人均筹资标准上增加15元;个人缴费同步新增30元。
●7月1日起降低政府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
从7月1日起,减免不动产登记费,扩大减缴专利申请费、年费等的范围,降低因私普通护照等出入境证照、部分商标注册及电力、车联网等占用无线电频率收费标准,并要求必须有明显降费,比如车库、车位等不动产所有权登记收费标准由每件550元降为80元,商标续展注册费收费标准由1000元降为500元。
●劳动者将享受高温津贴
立夏已过。按照2012年出台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高温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5月1日起社保费率下调
自2019年5月1日起,河北省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按照16%执行;自2019年5月1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河北省继续实施失业保险费率1%政策,其中用人单位0.7%,职工个人0.3%。
●河北四类非寄宿生将享生活补助
从今年秋季学期起,河北省将扩大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享受范围,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
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学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国家基础标准的50%,即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河北又有277万农村小学生可享营养餐
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原有基础上,河北省将103个县的277万农村小学生纳入营养改善计划试点范围,覆盖范围达到149个县(市、区)。各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学校将完善配套设施,改造储藏间、安装防盗网、监控设施、空调等以及购置牛奶加热箱、蒸箱、留样柜等相关设备,确保设施齐全、设备合格、数量充足。
(河北新闻网综合,编辑魏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