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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欺诈最高罚50万 衡水发出疫情防控药品及价格提醒告诫函

衡水晚报 2022-12-07 17: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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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为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良好价格秩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该市各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发出了《关于疫情防控相关医疗药品及用品价格的提醒告诫函》。

  各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用好自主定价权,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依法合规经营,开展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自觉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采取多种措施组织货源,保障市场供应。

  不得借疫情防控之机大幅提高医疗药品及用品的销售价格,经营者要严格控制进销差价在合理范围内,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禁止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有排除、限制竞争的价格垄断行为;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除生产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

  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市场巡查执法力度,从严从快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关键词:责任编辑:刘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