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4日,江西省新余市一临街店铺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9人受伤。1月19日,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独树镇英才学校宿舍楼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3名儿童死亡、1名儿童受伤。为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从即日起至3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含校外培训机构)、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
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
二、整治重点内容
(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3.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4.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5.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2.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四)违规使用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保温材料。1.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2.人员密集场所的居住场所为彩钢板建筑,彩钢夹芯板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低于GB8624规定的A级标准。
(五)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停用。1.消防设施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出现故障、损坏、瘫痪未保持完好有效的;2.消防设施被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的。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三类重点场所(“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对照整治重点内容,由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组织开展一次全面自查,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并张贴在场所显著位置,对发现的隐患要迅速进行整改,同时组织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单位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对履职不到位、逾期不改正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依法给予处分或者警告处罚。
(二)各地各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条规定,依法履行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衡安办传〔2024〕1号),组织对三类重点场所自查自改情况开展检查。对发现存在违反本通告要求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的,依法严格查处;存在严重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火灾防控措施不到位发生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单位和个人应自觉履行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以通过拨打4228924(县热线办)、5839672(消防部门)等渠道进行举报投诉。
特此通告。
景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