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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县扎实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景县新闻网    时间:2015-06-05 08:19

  长城网景县6月5日讯(郑连池 李龙)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景县通过厘清职责,完善机制,强化问责,督促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意识。该县印发《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方案》,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逐项、逐级进行分解。规定各部门主要领导必须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制定出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细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通过分解公示、签字背书、廉政约谈、约谈函询、责任追究等措施,强化对落实“两个责任”的刚性约束。同时,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学习,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上级纪委文件精神,深刻领会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完善制度,确保有章可循。建立完善四项制度,使“两个责任”落实更具体。一是廉政承诺公开制度。各级党委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向社会做出廉政公开承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承诺事项报县纪委备案。二是定期研究汇报制度。各级党委主要领导每年亲自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5次,每半年必须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专题汇报。年末,各部门领导班子撰写专题报告,班子成员撰写个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述职报告。三是定期提醒制度。县纪委定期发放书面提示卡,对县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进行书面提示。分级督办制度。对县四大班子领导干部,由县纪委提出督办内容,由四大班子主要领导负责督办;对乡镇和县直部门正职,由县纪委负责督办;对部门班子成员,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督办。

  强化问责,督促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一方面,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部门,约谈其领导,督促纠正整改;对领导不力、疏于监管导致“四风”问题突出,重大腐败问题发生的部门,既问责当事人,又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另一方面,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从严查处顶风违纪人员,通报典型案件,增强震慑警示效果。通过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行动,狠抓干部作风,督促主体责任落实。今年,县纪委对检查发现的存在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的6个单位,予以全县通报,并问责部门主要领导。

稿源 景县新闻网 编辑:郑连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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