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新闻网3月3日讯(郑连池 周影 李晓霞)2016年02月28日21时47分许,景县交警大队122接警指挥中心接报案称:在宁武路武邑至景县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要求出警。
接报后,事故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无号牌二轮机动车头南尾北倒于公路中心线南侧,二轮机动车西侧道路中心线北侧躺有一男性尸体,尸体西侧分另停有号牌为鲁N5****、鲁N****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冀AT****号轻型普通货车。尸体东侧停有一辆号牌为冀T8****号小型轿车(第一撞击车辆),事故现场十分惨烈。
经勘查及现场调查得知: 2016年2月28日21时30分许,王某驾驶冀T8****号小型轿车沿宁武路由东向西行驶至76公里加400米处时,与訾某某驾驶的二轮机动车相撞,造成车辆损坏,訾某某倒地的事故发生,事故发生后,王某驾车逃逸。逃逸后几分钟,王某返回现场,未及时摆放警示牌及保护伤者措施,造成后续两车发生二次碾压,訾某某死亡的事故发生。
驾驶员王某现已因驾车发生事故后逃逸被依法行政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这血淋淋的事实,给人以深刻的警示作用,提醒所有交通参与者,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抢救伤者,保护现场,防止发生二次碾轧,最大限度的保护人民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