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法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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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县新闻网3月17日讯(郑连池 王会玲 贾春栋)2016年3月17日上午,景县龙华镇彭村74岁高龄的彭玉岭怀着感激之情,手拿感谢信,将三面写有“执法如山、为民办案”、“严格执法、全心为民”、“依法办案、为民做主”的锦旗送到景县法院干警王国鹏、程玉华、宋宪超的手中,激动地说:“我跑了4个年头经村委会、镇政府多方调解未解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案子终于在法院得到了解决,今天专程送达锦旗表达我们全家对法院各位领导和法官的感激之情,感谢他们公正审判,严格执法,全心为民!”
原来,1999年3月份,彭村进行二轮土地延包,原告彭玉岭家5口人共分得土地7亩,被彭玉辉(被告之父)种了多年,2007年原告彭玉岭想要回属于自己的7亩地,此时彭玉辉已故,其子彭保山只给了原告4.7亩地(少给了2.3亩)。2013年下半年,彭村土地全部被大户承包,每亩每年1000元。被告彭宝山把原告1.8亩土地承包款2500元都由被告彭宝山领取。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拒不返还。经村委会、镇政府、司法所多方调解多年未果,2015年5月11日特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立即偿还原告的土地承包款2500元。
虽然此案件不大,但是涉案人员众多,且知情人之一彭玉辉(被告之父承包的原告的土地)已经去世,为了确保审理案件的公正性,龙华庭法官王国鹏同志四处奔波,调查取证,询问相关人证,最终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上,判决被告将本属于原告的土地转包款2500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被告拒不执行判决,在立案庭法官陈灵霞和宋宪超的帮助下案件转入执行程序。
执行中,执行法官程玉华同志多次找彭保山联系沟通相关情况,从人道主义角度和拒不归还将受到惩处的角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向彭保山剖析利弊,经过反复的法制教育和解释,最终答应归还土地承包款2500元,把钱交到了彭玉岭老人手里,彭玉岭全家对这一结果非常满意,一再称赞景县法院的法官们是为人民办实事、值得人民群众信任的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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