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3日6时15分许,景县交警大队122接警指挥中心接报案称:在景县王瞳西三公里处一辆货车与一辆小型厢式货车相撞,有人受伤,要求出警。
接报后,事故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一辆鲁PF****、鲁PGJ**挂号重型罐式半挂车头东尾西停放于衡德路北侧,该车前部严重损坏,前挡风玻璃完全破碎,车辆驾驶员及乘车人已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另一辆鲁NFB***号小型厢式货车在路北侧边沟内,厢式货车被撞严重变形,驾驶员被卡在驾驶室内,经120医生确认人已死亡,景县119消防队员正在使用破拆工具施救。办案人员配合消防队员将死者抬出后,对现场进行勘查。
经调查得知:2016年3月23日6时许,周某驾驶鲁PF****、鲁PGJ**挂号重型罐式半挂车沿衡德路由东向西行驶至48公里加900米处超车时,驶入对向车道,与由西向东行驶候某驾驶的鲁NFB***号小型厢式货车正面相撞,造成车辆损坏,候某当场死亡,周某及其乘车人受伤的事故发生。
该重大交通事故现场惨烈,死亡驾驶员被撞面目全非,全身多处骨折,另大车驾驶员及乘车人受伤严重,均在医院进行抢救,景县交警大队温馨提醒广大群众,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驾车勿超速,勿强超强会,“让”出平安,“抢”出祸端,抢行痛快一阵子,出事悔恨一辈子,没有比生命更宝贵的财富、没有比安全更重要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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