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新闻网8月26日讯(郑连池)在车辆繁杂拥堵的街道路口,经常会出现他忙碌指挥交通的身影;在众多车主拥挤的交警大厅,经常会看到他真诚为民服务的微笑;在让人烦恼挠头的事故现场,经常会听到他令人感到踏实的声音,他就是于海松,景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的一名普通交警。
于海松现任大队执法办主任、赫苏庄中队中队长,工作以来,他思想坚定、恪尽职守、锐意进取,出色完成了上级安排的多项工作任务,多次受到上级领导部门的表彰和奖励。作为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他坚持做到服从上级领导、团结其他同志,工作上以身作则、创新方法,获得了同事和群众的一致赞誉。
在坚守工作中,他创新方法、注重策略。于海松调入执法办工作以来,创新方法、抓住要点,用执法办督导考核外勤中队从而促使外勤中队不存在执法突出问题,又坚持强化执法办与外勤中队联动呼应从而做到交通违法处理细致公正,形成强大的工作执行力,将执法记录仪管理、文书单据管理、电子警察处理、扣车放车扣证放证、行政刑事案件办理等细节工作问题做细做实,成立了醉驾处置小组、案卷审核小组等,充分采取模式化、流程化、预案式工作模式,将大的工作细化成多个不同的版块,然后按照触碰式既定流程、责任分工迅速开展处置工作,大大提高了定点交通违法查处、刑事行政案件办理等处置效率,大大缩短了处置时间,处置醉酒刑事案件从案发到送嫌疑人到拘留所均未超过5个小时,且在网络公开的李某强醉驾案件成为河北省执法公开醉驾第一例,被省交管局法制支队称赞为“吃了河北省第一只螃蟹”,大队法制工作得到质的提升,2015年度大队被评为执法质量考评优秀单位。
在信念守护中,他思想先进、坚持学习。作为刚刚参加工作仅三年的年轻民警,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于海松始终坚持与人为善且敏而好学,一直保持极高的政治敏锐性。在学习上,他不但坚持学习党的各项先进理论,他更关注国家现有发生的时事政治,在大队的官方微信群里,经常看到于海松转发的十八大热点词汇分析、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选等;他不但坚持自身每天的学习进步,他更加不忘带领部门人员常态化学习,在三言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期间,于海松每周组织执法办人员集体学习;他不但坚持在工作中归纳工作经验,他更加坚持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案例评析等,不定期与大队领导探讨最新的法律条文应用、遇到的棘手的真实案例解决方案等,同时,在学习中他积极对照自身不足撰写心得体会,实现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提升,党性宗旨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进一步提高。
在生活自律中,他廉洁奉公、舍小顾大。于海松严格遵守警察职业道德和中国共产党章程,认真履行承诺,自觉接受监督。尽管执法办在外人眼里是“热点岗位”,“走人情、开后门”的人络绎不绝,但工作中他从无不廉洁等违规违纪问题发生,面对各种利益诱惑,他从不为之动摇,“常怀敬畏之心,恪守职业道德”一直都是他挂在嘴边的座右铭。在大队领导的促成下,大队执法办未出现违规消分、违规放车、违规办理案件的问题发生,用看的见的事实守住了廉洁自律、守住了工作原则。
于海松尽管年纪较轻,但符合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的标准。在工作中勇挑重担、舍小顾大,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了系列工作任务,查纠交通违法行为、执法办各项工作均排在全市前列,得到大队领导和单位同事的一致肯定。他始终做到用“公心”办理每一事情,以“诚心”善待每一个当事人,以“热心”帮助困难群众,以“耐心”打消群众疑虑。他以自己的言行,彰显了新时期人民警察的人格魅力,赢得了群众的普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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