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新闻网8月29日讯(郑连池 张学玉)2016年8月9日0时10分许,景县交警大队122接警指挥中心接报案称:在城北七里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车翻沟了,一人死亡,要求出警。
接报后,主管事故副大队长赵曙光及事故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一辆蓝色小型轿车停放于道路右侧沟内,受害人已被抬放于路边,经120医生确认人已死亡。现场勘查完毕后,办案民警立即将该车驾驶员及其他乘车人带回大队进行询问。经询问得知,该车驾驶员及乘车人均为未成年人,且均有饮酒嫌疑。鉴于此种情况事故办案民警立即向大队领导汇报,大队领导指示,该案涉及未成年人,一定要细致调查,谨慎处理。
经调查:2016年8月9日00时许,殷某驾驶鲁NH***号小型轿车沿景梁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景州镇七里庄村村里路段时,因操作不当驶入道路边沟内,造成车辆损坏,乘车人李某当场死亡的单方事故发生。后调查过程中发现该车驾车员殷某在山东省德州市有犯罪前科,且现为取保候审期间。
殷某现已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执行逮捕。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按照《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办法》的规定,须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才能办理机动车驾驶证。
未成年人未经过正规培训,开车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家长要对孩子进行监督,禁止未成年人开车,同时,未成年人要提高自身的自觉性,遵守交通法规。
景县新闻网版权声名:凡注明“稿源:景县新闻网”,版权均属于长城网景县工作站,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稿源:景县新闻网”。凡本网注明“稿源:XXX(非景县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余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新闻热线:0318-43779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