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景县在政府五楼会议室召开全县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暨落实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政策工作动员会议。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郑学治出席会议。
县领导郑学治指出:实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是推进深化改革的具体体现,是落实惠民政策的现实需要,是推进贫困群众脱贫的重要途径,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建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落实好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政策重要意义。要掌握政策、严格标准,全面实施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落实好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政策。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在工作中要切实做到“四个明确、两个突出”,“四个明确”即:明确政策内容、明确覆盖范围、明确筹资标准和明确参保模式。“两个突出”即:突出抓好农村居民参保、突出抓好贫困人员参保登记。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按照时间节点加快推进工作开展。要深入宣传、加强调度、严格督查,确保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工作顺利实施。
会上,各乡镇、各相关部门与县政府分别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会议宣读了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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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县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
参保对象
具有本县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由本县公安机关签发《居住证》的非本县户籍人员。
参保标准
2017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180元。
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年缴费制度,缴费期为2016年12月20日至2017年1月15日。
参保登记
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以家庭(户)为单位,持户口薄、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或县城劳动大厦一楼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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