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新闻网7月17日讯(郑连池)2016年11月2日,景县北留智镇某村的王某骑摩托车带着儿子、女儿外出,被一小型汽车撞到,造成王某及其子女受伤,事故发生后,三人均住院治疗,医疗费用均有申请人自己垫付,住院治疗费花了5万多元,肇事者分文未付,住院治疗花光了家里所有积蓄,生活现于困窘之中。经人介绍,2017年3月王某来到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中心经过审查后,决定给予援助,立即向王某指派了援助律师,帮助老人依法提起诉讼,在庭审过程中,援助律师据理力争,最终经过援助律师、法庭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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