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的“义利”论
关于“义、利”并非董仲舒的一家之言,也不是他的个人发明。
早在春秋时期,晋大夫丕郑说:“义以生利,利以丰民”。
晋大夫里克说:“夫义者,利之足也;贪者,怨之本也,废义则利不立,厚贪则怨生”。
这样的话,意思是:义产生利,支持利,维护利,利一旦不满足人们的需要,就应该掌握合理分配,“贪”,会招人怨恨。
孔子说:“义然后取”,“见利思义”,“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取之有道,取之有理,这才是“义”。
孟子却说:“禄之以天下,弗顾也”,应获取应有之利,应该要的东西不合义,是强盗行为。
墨子则以利民为义。
荀子则主张重义轻利。
董子的“义利观”,用八个字便可概括:“义利两有,义重利轻”。
董子说:“利以养其体,义以养其心,心无义不乐,体无利不安”,“体莫贵于心,故养莫大于义”,“义之养生人,大于利而厚于财也”。
董仲舒的“义利观”,主要体现在这样几个方面:
一、调均
董仲舒认为:富贵者不能使其骄横,贫困者不能使其饿馑,骄横则不能治,饿馑则啸聚山林,那还不天下大乱吗?所以,做为统治者,要显德、循道、趋义,只有上显德,才能民趋义。两极分化,豪强兼并,富者田连阡陌,贫者亡立锥之地,你的统治还安稳吗?调均的目标是:贫贱富贵虽有序,但富不骄,贫不怨。
二、义在正我
义不是要求别人的,要求的是包括皇帝在内的王公大臣、士大夫,这些人要身体力行。
董仲舒特别强调,不明事理的君王,他本身不义,就是偶尔做了一件行义的事,能说他就是义吗?不能。“义在正我”,用现实的一句话说,就是从我做起。我要做应该做的符合道义的事,要说应该说的符合道义的话。
三、董仲舒身体力行
董仲舒有一句名言,这是他一生人品和风格的真实写照,就是“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这句名言,后来被南宋理学家朱熹作为一个书院的校训。可见其光照后人。
董仲舒本人,因为享受到国家的俸禄,所以,他“终不治田产,以修学著书为事”。他虽然为西汉王朝作了封建统治的顶层设计,但他的身份、地位决定了他不能以其宏大志向“兼济天下”,却能够“独善其身”。董仲舒,在西汉中期贫富两极分化的时刻就提出“均利为义”“义重于利”的思想,这是多么难能可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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