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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衡水景县公安 2019-02-03 17:5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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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景县纪

  景县监察委员会

  景县公安

  关于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景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县城主城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含大年三十、初一)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增强纪律法规意识,从现在做起,从自身严起,严格执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相关要求,自觉做到令行禁止,为全县干部群众作出标杆、做好表率,形成“头雁”效应。

  对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严格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从严查处。在追究法律责任的同时,县纪委监委还将视情节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

  中共景县纪委

  景县监察委员会

  景县公安局

  2019年2月3日

关键词:党员干部 禁止 燃放 烟花 爆竹 责任编辑:刘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