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新闻网3月21日讯(郑连池 刘荣英 贾春栋)截止3月18日,景县法院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769件,结案411件,调解结案211件,撤诉109件,调撤率达到77.9%,同比上升9.1个百分点。
一是强化引导和劝导息诉。在调解中,法官设身处地,站在双方的角度为当事人仔细分析因争执不下而不断增加的诉讼成本,以趋利避害为目的进行劝导说服,引导当事人在考虑取舍的问题时以注重实在的结果为目的,收到事半功倍的调解效果。对于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明显无胜诉可能的案件、因“斗气”或一时冲动来诉的案件,法官积极开展理性引导、教育规劝、风险提示等劝导息诉工作,引导当事人正确面对纠纷、理性处理纠纷,促使当事人和解息诉。
二是强化全程联动调解。创新工作方式,将调解工作贯穿整个诉讼过程。由承办案件法官在亲自送达开庭传票等文书的同时,针对案件的调解可能性找准切入点,引导当事人尽可能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对涉及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借款合同、买卖合同等简单民商事纠纷,采取电话通知、即到即调等简便灵活方式组织双方调解;对矛盾激化、情绪较大的当事人,如果事实不清楚不充分的,坚持深入一线,深入现场,进行必要的实地调查或勘验,从而通过认真细致的审查过程,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法官严谨求实的办案态度和作风,为调解息诉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是强化多元力量联动调解。充分调动人民陪审员、村干部、当事人亲友、代理人、朋友等社会力量联动调解,形成调解合力。如郭某与刘某离婚一案,双方对离婚后房屋的归属问题产生了重大分歧,在调解陷入僵局的时候,刘某的一位亲友提议把房子赠予刘某与范某所生之女,立即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当即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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