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新闻网2月13日讯(郑连池 杨晓)2017年02月07日17时03分许,景县交警大队122接警指挥中心接报案称:庙镇李家门楼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机动车与机动车,车辆受损,一方车辆司机逃跑,要求出警。
到达现场后,发现留有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与一辆小型轿车。经了解小型普通客车的驾驶员已逃离现场,现场只有小型轿车驾驶人李某。民警一边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一边深入周边开展走访调查,搜集证据的同时,通过网上查询并联系到小型普通客车的车主,但该车主否认驾车发生事故逃逸并立即挂断电话。随后,办案民警再次通过多发渠道,但一直未能联系到车主。
2017年02月08日上午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张某迫于压力到景县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并对2017年02月07日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事实供认不讳。
经景县交警大队调查,2017年2月7日16时许,张某驾驶鲁NEA***号小型普通客车沿富德路由北向南左转弯行驶至留智庙镇李家门楼村里路段时,与由南向北李某驾驶的冀T**W**号小型轿车相撞,造成车辆损坏的事故发生。事故发生后,张某弃车逃逸。
目前,张某被依法执行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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