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新闻网7月28日讯(郑连池 杨晓)近日,景县交警大队在景泰大街电力局路口开展查酒行动,查获一起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2017年07月24日13时许,周某饮酒后驾驶冀T0***6号黑色北京现代牌小型轿车,途径电力局路口时被例行接受查酒,民警当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该车驾驶人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周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4.4mg/100ml,属于酒驾。
昨日,周某到我大队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时,民警发现周某于2015年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目前,周某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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