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新闻网9月28日讯(郑连池 杨晓)2016年09月15日19时许,景县交警大队122接警指挥中心接报案称:景县梁集二乡村南,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轿车与一辆拖拉机相撞,有人受伤,要求出警。
接报后,主管事故副大队长赵曙光及事故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拖拉机及一辆白色轿车(号牌为冀T0***)停放在事故现场,轿车驾驶人弃车逃逸。
办案民警通过公安信息网调取车辆所有人信息。经查,该车车主名叫李某(河北省衡水市景县梁集乡)。经办案人多方联系查找,最终李某迫于压力于2016年9月18日上午到景县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其对2016年9月15日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事实供认不讳。
经景县交警大队调查:2016年9月15日19时40分许,彭某驾驶拖拉机(乘车人:倪某)沿梁集乡中学东西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梁集中学西侧路段时,与由东向西行驶李某驾驶的白色轿车相撞,造成车辆损坏,彭某和倪某受伤的事故发生。事故发生后,李某弃车逃逸。
目前,李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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